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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名称

保定冀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定冀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长城南大街3715号

联系人

刘向锋

用人单位简介:
保定冀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主要产生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保定冀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河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现场采样人员:冉建辉、齐志超、李树海、宁宗;采样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

检测人员:冉建辉、齐志超、李树海、宁宗、崔志净、王英侠;检测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5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刘向锋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检测结果:
依据检测结果:化学有害因素除了消毒剂分装工和中药前处理工岗位粉尘浓度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物理因素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本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兽用药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个人防护

现场作业人员应坚持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在高温季节作业时不应随意摘掉防尘口罩,口罩应及时更换,以保证防尘效果。

二、健康监护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缺少噪声检查项,部分接害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议用人单位参照表8-1及时组织本公司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组织管理

(1)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配戴情况的监督。

(2)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3)及时对车间地面产生的积尘进行清理,防止二次扬尘。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该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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